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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关于对莱克多巴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关于对莱克多巴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1〕2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调查,并于 联 系 人:周晓娟 联系电话:85681276(传真) 电子邮箱:13685281169@163.com
二○
原材料司函[2011]45号
关于对莱克多巴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最近央视“3.15”特别行动报道了河南省发生的“瘦肉精”事件。莱克多巴胺作为“瘦肉精”的一种,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莱克多巴胺,化学名称:1-(4-羟基苯基)-2[1-甲基-3-(4-羟基苯基)-丙氨基]-乙醇盐酸盐。目前莱克多巴胺在工业领域除用作饲料添加剂外,暂未发现其他用途。为研究国内禁止生产莱克多巴胺的可行性,决定对国内莱克多巴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下辖的大、中、小型企业,校办工厂,科研院所等。 二、调查内容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本地区企业生产莱克多巴胺的主要情况,一是莱克多巴胺生产单位的名称、生产规模、企业从业人数;二是2009年以来的产量、销售量及销售流向。 请各地区于 联系人:祝庆丰 张文明 联系电话:010-68205568 010-68205570 传真:010-68205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