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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文件调查工作的通知 | |||||||||
各区经信局(经发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了《关于请协助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2〕74号),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做了转发(苏中小改革〔2012〕9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经信局(经发局)组织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中心)、融资性担保公司按要求直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站(网址:http://www.npc.gov.cn)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iit.gov.cn )首页填写问卷,企业填报“企业填写问卷”,服务机构(中心)和担保公司填报“服务机构填写问卷”,并于3月13日前将填写问卷的企业、服务机构、担保公司名单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联系人:何敏,联系电话:85681230。 各区填报分配名单如下: 武进区:企业18家,服务机构(中心)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 新北区:企业8家,服务机构(中心)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 钟楼区:企业7家,服务机构(中心)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 天宁区:企业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 戚墅堰区:企业2家。 附件:关于请协助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