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加强2012年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 | ||||||||||||||||||||||||||||||||||||||||||||||||||||||||||||||||||||||||||||||||||||||||||||||||||||||||||||||||||||||||||||||||||||||||||||||||||||||||||||||||||||||||||||||||||||||||||||||||||||||||||||||||||||||||||||||||||||||||||||||||||||||||||||||||||||||||||||||||||||||||||||||||||||||||||||||||||||||||||||||||||||||||||||||
关于加强2012年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 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1—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发〔2011〕2号)精神,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加强目标考核,现将《2012年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目标任务考核意见》、《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2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2年辖市区签约主要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级各部门对照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一:2012年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目标任务考核意见 附件二: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2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三: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2年辖市区签约主要目标任务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2012年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目标任务考核意见 一、为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完成。根据《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1-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特制订本考核意见。 二、考核指标:根据《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1-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和《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2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确定,指标分为重点指标、专项指标、服务指标三类。 三、考核对象:在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分各辖市区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两类。 四、考核办法:考核从目标任务和基础工作两个方面实行绩效考核。 1、目标任务考核(100分): 按重点指标(70分)、专项指标(20分)、服务指标(10分)三类分类考核评分。(1)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加、扣分规则,每个项目的加、扣分一般不超过该项目标准分值的3倍;每项指标每超额完成1%(或1个),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各加该项目的标准分,配合部门加标准分的50%;每差1%(或1个),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各扣该项目的标准分,配合部门扣标准分的50%。(2)新增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新增融资上市企业三项指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分别计入相关部门和辖市区。(3)各辖市区的考核兼顾总量和增量两个方面,将按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前3名,分别加10分、6分、3分,计入到相应单位的总得分之中。 2、基础工作考核(10分):按各成员单位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年度工作细化计划制定、责任目标落实、工作措施跟进等基础工作推进实施情况,通过市领导督查、联席会议、联络员例会、信息快报和情况汇总等形式,强化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基础工作。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成员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台帐。 五、考核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市经信委、统计局、工商局、工商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考核分成两大组:在成员单位中,各辖市区为一组,各部门为一组。根据考核结果设立四个奖项,即辖市区设立发展优胜奖、发展先进奖若干个;部门设立服务优胜奖、服务先进奖若干个。 六、考核程序: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推进和目标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调研或联络员例会交流,掌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日常工作动态。 各成员单位于2013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自行申报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 考核工作小组于2013年2月下旬,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评结果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实施奖励。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二: 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2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注:新增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新增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新增融资上市企业,每增一家加标准分。 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2年主要目标地区分解表
附件三: 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2012年辖市区签约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1�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发〔2011〕2号),各辖市区2012年度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签约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一)金坛市 1、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468亿元以上。 2、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60.8亿元。 3、新增私营企业743家。 4、新增个体工商户1356户。 5、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58.4亿元。 6、全社会民营经济投入224.2亿元。 7、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积极创建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8、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争取上市企业1家。 9、积极培育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 10、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二)溧阳市 1、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813亿元以上。 2、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90亿元。 3、新增私营企业695家。 4、新增个体工商户2370户。 5、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153.2亿元。 6、全社会民营经济投入344亿元。 7、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积极创建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8、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争取上市企业1-2家。 9、积极培育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 10、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三) 武进区 1、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3113亿元以上。 2、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16.7亿元。 3、新增私营企业3462家。 4、新增个体工商户6158户。 5、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196.5亿元。 6、全社会民营经济投入640.8亿元。 7、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积极创建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8、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争取上市企业2-3家。 9、积极培育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 10、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四) 高新区 1、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821亿元以上。 2、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54亿元。 3、新增私营企业1921家。 4、新增个体工商户2670户。 5、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96.3亿元。 6、全社会民营经济投入361.4亿元。 7、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积极创建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8、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争取上市企业2-3家。 9、积极培育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 10、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五) 天宁区 1、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299亿元以上。 2、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0.3亿元。 3、新增私营企业1677家。 4、新增个体工商户3543户。 5、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48.4亿元。 6、全社会民营经济投入211.2亿元。 7、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积极创建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8、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争取上市企业1-2家。 9、积极培育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 10、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六)钟楼区 1、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500亿元以上。 2、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44.8亿元。 3、新增私营企业1209家。 4、新增个体工商户3549户。 5、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34.6亿元。 6、全社会民营经济投入211.8亿元。 7、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积极创建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8、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争取上市企业1-2家。 9、积极培育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 10、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七)戚墅堰区 1、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86亿元以上。 2、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10.4亿元。 3、新增私营企业293家。 4、新增个体工商户354户。 5、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12.6亿元。 6、全社会民营经济投入51.6亿元。 7、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积极创建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8、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争取上市企业1-2家。 9、积极培育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 10、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