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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邹傅路西侧、怀德南路南侧B-2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邹傅路西侧、怀德南路南侧B-2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邹傅路西侧、怀德南路南侧A-2、B-2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钟发改〔2011〕30号)等相关资料收悉。邹傅路西侧、怀德南路南侧A-2、B-2地块开发项目已通过我委核准(常发改〔2009〕92号),鉴于B-2地块按规定业经市有关部门办理了规划调整手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邹傅路西侧、怀德南路南侧B-2地块开发有关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培育和推动专业市场建设,原则同意江苏中天凤凰电器城置业有限公司按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对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取得的邹傅路西侧、怀德南路南侧B-2地块开发建设电器专业批发市场。 二、该项目位于邹傅路西侧、怀德南路南侧B-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63565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93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4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974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43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390万元,土地出让金及契税4955万元,其它费用7038万元,资金来源由江苏中天凤凰电器城置业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六、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等若有调整,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