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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万都义乌小商品城南侧加油站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万都义乌小商品城南侧加油站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1〕1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满足周边居民交通出行需求,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铁路建设处实施万都义乌小商品城南侧加油站地块市政配套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2条道路和1块城市公共绿地等。 1、规划道路一东起规划道路二,西至万都义乌小商品城南侧加油站地块西侧,全长104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标准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2、规划道路二北起东方西路,南至规划道路一,全长14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9米,标准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3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3、城市公共绿地位于规划道路二与东方西路交叉口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3450平方米。 4、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48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1906万元,由戚墅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措解决;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511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64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13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12号)、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服〔2011〕31号)。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