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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核准的批复 |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办公楼装饰工程立项的请示》(招银常办字〔2011〕第00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你行金融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行实施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二、该工程按照银行对外综合服务的功能要求,对你行购置的位于通江南路88号的1~4层办公用房进行装修,装修总建筑面积5973平方米,其中:1层为柜员区、客户服务区及理财区等,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2层为洽谈室、会议室、管理办公室及监控中心等,建筑面积1171平方米;3~4层为咨询服务区、行长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员工食堂等,建筑面积为3242平方米。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7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65万元,其它费用31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公司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争取工程尽早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