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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外运公司兰陵公司仓库消防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 |||||||||
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兰陵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改建仓库消防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常外运字〔2011〕14号)和项目申请报告及节能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生产型服务业发展,提升仓储物流经营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仓库消防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按照仓储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对购置的位于龙城大道1869号现有2幢厂房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46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防火分区面积按每间不超过3000平方米进行分隔;钢结构刷防火涂料;增设自然排烟窗;敷设消防给水管道;安装应急照明系统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消防等相关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