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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已于2020年12月24日经市政府批准(常政复〔2020〕1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热忱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
一、公布期限:至规划期末
二、公布地点: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cz/)
三、公布内容:详见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规划公示专栏
四、联系机构: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规划技术科
联系电话:0519-89883172
监督电话:0519-89882016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9号301室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常州市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主要内容简介
一、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新北区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508.91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范围:孟河镇、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新桥街道、春江街道、魏村街道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467.4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新北区行政管辖的5个镇(孟河、薛家、罗溪、西夏墅、奔牛)和3个街道(新桥、春江、魏村)城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的所有自然村,共1167个。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至2022年。
三、乡村发展总体目标
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农民生活幸福美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为完善,美丽宜居乡村风貌展现,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
四、规划目标
以生态保育和文化挖掘为手段,以发展休闲农业为导向,培育文化生态休闲综合体,重点打造常州市沿江美丽乡村建设片区、乡村空间资源集约利用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示范区。
五、乡村分区引导
立足城镇村协同发展,形成“一心、多片”分区引导。
“一心”:指新孟河、G346、德胜河、沪蓉高速公路围合的城市绿心。以现状农田为基础,重点培育生态功能、游憩功能,打造常州北部城市花园和新北区中央绿心,结合慢行观光线路布局配套设施、服务点。
“多片”:指根据交通廊道、地形风貌等特征形成的多片乡村空间,包括小黄山片区、现代农业片区、滨江特色农业片区。
(1)小黄山片区:结合小黄山旅游度假区建设,布局相应的配套设施、服务点和健康养老等功能,适度保留村庄,对村庄进行功能提升和转型。
(2)现代农业片区:包括奔牛镇以南、孟河镇及西夏墅镇以西的两个现代农业片区,未来以现代化和规模化农业经营为主,有序推进城镇化,留村人口重点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注重村庄环境水平提升。
(3)滨江特色农业片区:孟河镇以东的滨江特色农业片区,鼓励保留滨江村庄肌理,以现代化和规模养殖经营为主,有序推进城镇化,留村人口重点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
六、村庄分类
将现状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属于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集聚的主要空间载体。
1.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应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
2.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3.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
4.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因避灾避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需要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5.其它一般村庄: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村庄分类首先明确上述四类看得清、能确定发展方向的村庄,其它在城乡发展进程中难以看清的大量村庄应纳入“其它一般村庄”中,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七、村庄布局方案
新北区城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现状自然村共1167个。
规划发展村庄179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161个(含9个规划集建点),特色保护类村庄12个,城郊融合类村庄6个;
搬迁撤并类村庄363个;
其它一般村庄634个。
八、各镇方案
孟河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7个,现状自然村243个,规划形成66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4个规划集建点)、5个特色保护类村庄、56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20个其它一般村庄。
薛家镇现状行政村(社区)4个,现状自然村63个,规划形成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4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46个其它一般村庄。
罗溪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0个,现状自然村120个,规划形成15个集聚提升类村庄、1个城郊融合类村庄、37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67个其它一般村庄。
西夏墅镇现状行政村(社区)9个,现状自然村131个,规划形成31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2个规划集建点)、2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2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68个其它一般村庄。
奔牛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2个,现状自然村241个,规划形成32个集聚提升类村庄、4个特色保护类村庄、69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36个其它一般村庄。
新桥街道现状行政村(社区)7个,现状自然村54个,规划形成50个搬迁撤并类村庄、4个其它一般村庄。
春江街道现状行政村(社区)7个,现状自然村33个,规划形成27个搬迁撤并类村庄、6个其它一般村庄。
魏村街道现状行政村(社区)14个,现状自然村282个,规划形成17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3个规划集建点)、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2个城郊融合类村庄、78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87个其它一般村庄。
九、总体引导
1.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应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的中心节点,规划配置辐射一定范围乡村地区的、规模适度的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医疗、文体、农资服务、群众议事等功能建筑和活动场地,引导建设完善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集聚提升类村庄”可结合农民建房和提升公共服务等需求,规划新建住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等用地,但应注意集聚规模适度。
2.特色保护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在既有村庄特色基础上,着力做好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和展示,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协调村庄和自然山水融合关系、塑造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等,并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特色保护类村庄”可按照风貌保护和特色塑造等需求,妥善安排各类配套设施、景观绿化等用地。
3.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要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现有村庄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打造成为城市后花园。“城郊融合类村庄”可结合城乡关系、自身产业发展和农民建房需求,合理确定自然村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方案。
4.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搬迁撤并类村庄”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的区域,原则上应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进行管理,未来应逐步有序拆迁复垦。近期暂时不能拆迁复垦的,应严格控制自然村现状用地规模与范围,并保障其日常所需的水、电、环境卫生等基本生活服务需求。
5.其它一般村庄
“其它一般村庄”应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卫生,做好长效管理和维护。“其它一般村庄”原则上不允许新增自然村建设用地规模,待分类明确后再按照上述对应村庄分类进行规划管控。
十、设施配套引导
按照使用功能不同,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总体上分为九类:政务服务、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市政公用、生活服务和公共安全。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相应的设施内容,原则上同一级别、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局,形成村内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增强村庄综合服务能力和集聚人口的吸引力。
在城镇周边的各类规划发展村庄,可根据与城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距离远近,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布局,鼓励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一、产业发展引导
按照“一心、多片”乡村分区对产业发展进行引导。
城市绿心:依托地势平坦、水网密布的自然特征和花木、草坪等种植产业基础,鼓励其向乡村旅游、农业观光、采摘、乡野休闲运动等产业发展。
小黄山片区:依托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孟河镇以及小黄山自然景观特色资源,鼓励其向康养度假、休闲疗养、运动康体、文化体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
南部现代农业片区:依托京杭大运河以及奔牛镇水网密集、农业种植种类丰富的现状基础,鼓励其向农业观光、采摘、园艺、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
西部现代农业片区:以孟河镇、西夏墅镇范围内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鼓励其向乡村旅游、农业观光等产业发展。
滨江特色农业片区:依托长江和滨江地区水网密集、水产养殖突显的现状基础,鼓励其产业向农业观光、农业体验、生态旅游等方向发展。
十二、特色风貌引导
1.特色风貌体系
结合“一心、多片”乡村分区和产业发展引导,以农业为基础,形成“三带两核五区多点”的特色风貌体系。
“三带”:串联孟河古镇、小黄山旅游度假区、孟河镇银河村、魏村街道新华村等特色空间的北部文化休闲游览带;以绿心为核心联系长江湿地和奔牛老街等特色空间的中部绿心发展带;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体联系孟河镇、西夏墅镇、罗溪镇等特色空间的西部农业发展带。
“两核”:小黄山旅游集聚中心;绿心旅游集聚中心。
“五区”:北部人文历史区;中部绿心休闲区;西、南、东三片农业展示区。
“多点”:多个美丽乡村示范点、特色田园乡村和绿美村庄。
2.村庄特色保护
保护乡村特色,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特色保护类村庄”管控名录,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注重挖掘、保护和彰显历史文化特色,延续传统空间格局和街巷肌理,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同时注入产业发展活力,留住乡愁记忆。
3.村庄风貌引导
加强新建村庄规划选址和特色塑造,建设与自然山水和谐共生、具有鲜明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新型农村社区。
城市绿心内的规划发展村庄,结合花木、草坪栽培种植的农业特色,形成绿色生态环保的村庄景象。
小黄山旅游度假区内的规划发展村庄,结合小黄山的自然景观特色,依托现有村庄肌理,形成村中有景、景中有村的景象。
以水产产业为主导的规划发展村庄,依托现有水网,形成水绕村、村环水,村水相依的江南水乡特色,合理划分场地并引入居住、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功能。
以优质良田和特色种植产业为主导的规划发展村庄,重点整理完善水系,处理好与农田布局的关系,形成水田交融绕村的景象。
十三、规划实施措施
1.做好规划衔接,指导村庄规划建设。本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成果要通过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逐步组织实施。村庄规划确需调整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应先行按程序修改本规划。
2.循序渐进,分类实施。坚持规划管控,按照分类对村庄进行差别化管理。结合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景观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循序渐进推动规划实施,制定近期及分期行动计划。
3.加大扶持力度,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建设水平。
4.保护和传承乡土特色,延续乡愁记忆。
5.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有效促进规划实施。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主要图纸——新北区村庄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