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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商用卡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观里路11号
常州市鑫跃灯业有限公司
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在观里路11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商用卡车零部件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商用卡车零部件15万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常州西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塑废气经“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除雾后与清洁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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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