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参与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主任:季爽;联系电话:85683319
(二)政策法规处。依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依法行政、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稳定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应急、综治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反恐工作;承担宗教对外交流归口管理工作。
处长:张行高;联系电话:85683313
(三)民族处。研究提出民族方面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承办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清真食品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扶贫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处长:吴革良;联系电话:85683315
(四)宗教处。承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等事务管理工作;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等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处长:周怡;联系电话:85683316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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