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及省市文件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近期市民宗局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展开。本次文件清理工作以2015年第五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评估清理为基础,将2016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市政府文件列入清理范围。 清理工作从2017年6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市政府文件通知精神,全面开展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处室,提出工作要求,领取工作任务。二是提出初步意见。各处室按照“由近及远、先易后难、先非密后涉密”的时序,根据清理标准开展清理工作。在认真调研、听取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清理意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三是组织审核汇总。根据文件类别,组织相关人员设立若干专业审查组,由各专业审查组对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核,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最终清理结果。
(政法处 朱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