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宗局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两个专项工作。 会议向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传达了省宗教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宗发[2015]62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宗教界要以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为契机,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