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1〕88号)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电子〔2011〕38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苏经信电子〔2011〕384号文(附件)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按照文件规定的支持原则、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所属地区的有关单位申报物联网专项资金项目。
二、各申请单位从常州市经信委网站(www.czeic.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下载并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后,将电子稿和纸质材料(A4纸打印并按照顺序装订,不加塑料封皮、胶装)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各一式七份,电子稿用光盘保存)送至常州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电子稿请发送至czjmwylm@163.com,文件名为“单位名称-项目所属类别-项目名称”。
联系人: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余亮明,联系电话:85681268。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史彩芳,联系电话:85681838。
附件:苏经信电子〔2011〕384号文(点击打开)
常州市经信委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